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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罪大恶极者,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驾车冲撞行人的樊维秋、校园持刀行凶的徐加金判处死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万件8万余人,严惩涉缅北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偷拍窃听等犯罪。石某在酒店偷拍他人隐私,制售视频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69万份,同比增长92.7%。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4700余件,对常见罪名和案由实现全覆盖。“行人闯红灯致人摔倒被轧身亡案”,判决闯红灯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患者在医院开水间摔伤案”,判决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医院不担责;“楼上住户厨房改厕所案”,判令恢复原状,彰显权利行使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小案件、依法理、讲情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相适应,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协调匹配,对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作了认真分析,对做好工作作出相应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二)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要求。预安排审议34件法律案,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外贸易法、国家赔偿法等,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启动法律清理工作。
陈玉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玉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各位代表依法履职、不负重托,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合力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诉前化解纠纷1200余万件。协同落实1至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案件均大幅下降。推广“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焕发出蓬勃生机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