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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6日,杨某以4万元价格在成都某医美公司处购买“鼻综合和鼻部修复”医疗美容服务。成都某医美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待杨某时介绍,使用国产膨体与进口膨体的价格差距不大,但进口膨体触感更为自然,故杨某选择采用进口膨体。杨某手机订单也显示,其购买产品名称为“进口膨体自体肋骨鼻综合加鼻部修复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作出(2021)皖民撤2号民事判决:驳回利辛县某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利辛县某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8日作出(2022)最高法民终233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放眼长远,劳动权益的进步从来不能靠外部压力。“强制下班”能成为一时社交媒体热议的景观,但全社会从“强制”到“自觉”,还需要新的文化惯性的培育。
那场比赛结束后,坐在轮椅上的林子金对自己喜欢的足球运动员韦世豪说:“希望你下一场比赛一定能进一个球。”韦世豪做出打游戏的动作,并和林子金击掌:“进球了我们要做这个(动作)是不是,我会记得你给我说的。”
3月6日下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共中央向广大妇女致以节日祝福和美好祝愿:“新的一年,希望广大妇女更好发挥半边天作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巾帼风采。”
如何从一时的刚性制度转向长久的文化再造,让个案讨论成为普遍风尚,是当今社会面临的课题。这并不容易,需要各个环节的重新梳理和打通:从个体的教育启蒙、意识觉醒,到企业的价值观重塑、自律和规则沉淀,再到社会的媒体叙事、法律标准的细化和执法监督的强化。
消费欺诈纠纷案件中,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仅有部分构成欺诈的,如果欺诈部分的商品或者服务系全部商品或者服务的核心关键部分且与整体商品或者服务不可分割,则经营者应当以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整体价格为基数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而非仅就欺诈部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检察机关发现人民法院认定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范围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监督。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医疗美容 消费欺诈 不可分割商品或者服务 惩罚性赔偿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