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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注重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合理确定侵权责任。对于侵权事实、损害后果等关键证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事实认定准确,针对网络侵权案件,要求当事人及时固定证据。区分正当批评和侵权行为,对于恶意诽谤、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合理确定赔偿金额,传递严厉制裁商业诋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司法价值导向。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三是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避免大企业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给下游供应商或者施工方等中小企业,健全治理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的统一法律适用功能,及时总结审判经验,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保障中小企业及时获得支付,对大企业、中小企业给予实质上的依法平等保护。
习主席高度重视规划执行的评估和监管,强调要开展全过程专业化评估,评出发展质量、评出建设效益、评出体系作战能力;要构建完备有效的监管体系,确保规划收官质量托底、能力托底、廉洁托底。
在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中使用企业商誉、企业家人格权,涉及民法典第999条“人格权的合理使用”,对“合理使用”的认定,还需结合《民法典》第998条,综合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等因素,对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作出判断。对于基于真实信息的批评或评论,应视为正当舆论监督,而虚构事实、恶意诽谤的则构成侵权。
2023年11月13日,中尼里孜——乃琼口岸正式开通,为双边常年开放公路客货运输口岸。日喀则海关里孜监管点常年驻守着一支由9名女关员组成的海关队伍,她们由藏、汉等民族组成,平均年龄不到31岁。
来自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王斯伟认为,今年“十四五”规划将收官,要完成的项目多、工期紧,响铃交卷的压力很大,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防止“萝卜快了不洗泥”,甚至出现腐败问题。“我们将全程紧盯,协同其他监督力量,深化拓展融合监督、联合审计,发挥好监管对规划执行的服务和促进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