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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在湖南,入春耕稻田;去甘肃,询果林收成;赴福建,观渔获满舱;到湖北,看蔬菜长廊……回望过去一年,总书记考察调研行程之中,始终贯穿着对乡村全面振兴这个“大课题”的关注和思考,印刻着重若千钧的“人民”二字。
紧扣“首要任务”,阐明高质量发展的清晰路径;用好“重要法宝”,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着力点;坚持“民生为大”,心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画好“最大同心圆”,凝聚起团结一致、共创伟业的磅礴力量。
当天,泰国商务部与水果生产、营销机构举行联席会议。披差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商务部根据总理佩通坦的指示制定了2025年水果营销措施,旨在促进国内消费并扩大出口。
据新华社3月6日报道,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当天表示,在乌克兰部署欧洲军队,意味着北约国家直接、正式、毫不掩饰地参与对俄罗斯的战争,这是俄方绝对不允许的。
一年前,在江苏代表团,总书记就指出:“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经2024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现将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与张某帻、曹某环、邢某梅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223—227号)作为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