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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下降8.8%,燃料动力类价格下降5.0%,化工原料类价格下降3.9%,农副产品类价格下降3.5%,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2.3%,纺织原料类价格下降1.7%;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11.1%。
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4万件。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加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推创新成果转化。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6年来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近2万件,其中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数量和占比逐年攀升,2024年达1233件,占32.3%。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支持人工智能依法应用;惩治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权行为,促进规范有序发展。严格依法保护创新。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460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44.2%。依法审理“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6.4亿元。惩治以维权之名扰乱创新秩序。
全国人大代表 郁伍林: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我们是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受益者。如今我们村已经有50多家民宿和农家乐,乡亲们吃上了旅游饭,在家门口就能就业。我们边疆各族人民由衷感恩总书记,感恩共产党。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孙某等人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该公司及孙某等人连带赔偿1.6亿元。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公司债务2800万余元后申请破产,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对恶意逃废债予以警示、震慑。
四、增强行政行为可预期性。禁止作出政策承诺后又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职能调整等为由违约毁约。对于确因公共利益而需调整的,应当对经营主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维护政府公信力。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的相关规定,研究部署开展交叉执行工作。通过引入异地法院的执行力量,推动解决消极执行、执行拖延等问题,倾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
“科学指引鼓舞人心,时代号角愈发嘹亮。”崔道虎代表表示,“一定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牢记嘱托、埋头实干,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力量,跑好强军接力的关键一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