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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针对这一问题,需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予以防治。一是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对保全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或者不保全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避免形式化审查。二是限制超额保全。请求保全的范围可以与诉讼请求的范围重合,也可以小于诉讼请求的范围;如果请求保全的范围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则人民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三是灵活选择保全对象。优先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尽量不影响被保全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产生负面影响。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四是完善救济渠道。被申请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及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快速审查并作出裁定,申请人申请错误和法院保全违法可以分别诉请民事赔偿责任和国家赔偿,畅通救济渠道。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下降8.8%,燃料动力类价格下降5.0%,化工原料类价格下降3.9%,农副产品类价格下降3.5%,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2.3%,纺织原料类价格下降1.7%;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11.1%。
三千余年前,在南方地区的寒冷冬日,原始先民们如何喝上一口热乎的“恒温酒”?正在江西省博物馆展出的一件商代青铜酒器或许可以给出答案。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举办5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2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地方人大干部政府债务监督业务培训班,召开部分省(区、市)地方立法工作交流会、新形势下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座谈会等。
此外,在涉民企名誉权纠纷问题上,最高法给出了审理指导原则: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二是注重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合理确定侵权责任;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前述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
尽管台海风云变幻,但祖国大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统一大业的步伐始终未停,两岸同胞天然的血脉亲缘始终未断,台湾民众渴望美好生活的朴素愿望始终未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开始关注两会、了解两会,充分证明了台湾的前途在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更深刻了解到“统一有好处,‘台独’是绝路”,从而与大陆同胞同心携手,共同推进民族复兴、祖国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高度评价大国工匠,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2024年3月5日,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大国工匠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厦的基石、栋梁,新中国成立以后,交通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在国际的前头,这里边很重要的就是工匠,光图纸设计得好不行,最后要落实到焊工手里,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我们要把职业教育搞好,要树立工匠精神,把他们的待遇、条件要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