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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新社与法国BFM电视台等媒体报道,此次会议共有来自34个国家的军事代表出席,其中大部分来自欧盟和北约国家,英国与土耳其等非欧盟国家也派代表与会;美国未派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近年来,加班问题逐渐成为社交平台上的热门话题。不少年轻人求职时更看重企业文化,追求生活和工作的平衡,拒绝无效加班和“下班羞耻”。从上述新闻中不难看出,一些企业正在就此作出调整和回应。推行“强制下班”,短期内可能会面临一些阵痛,但长远看是在为企业发展做加法,不仅有利于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向心力,也有利于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这不仅是简单的规范工时,也是头部企业拥抱科学管理、改善职场生态、摆脱低效竞争的有益探索。
看过了制造业的就业风向,我们再把目光转向服务业。记者了解到,家政服务、物业安保等服务业正在从保障基础生活的“劳动密集型”向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技能专业型”转变,并催生了一批新职业。
演员吴彦祖日前在社交平台上开设“吴彦祖教英语”账号,推出口语课程。有消费者吐槽,“10分钟里只有5分钟是吴彦祖讲,剩下的时间由其他老师讲解知识”,而宣传的AI陪练,也只有语音对话的形式,并非视频对话,“明星更像是让人购买课程的噱头”。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在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应当勇敢说不。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可注意识别:
第三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统一安排,开展调研等活动;组成代表小组,分工联系选民,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消协结合近期投诉热点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网购陷阱,警惕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网购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格虚构等消费欺诈类型也在不断更新,困扰众多消费者。那么,在线上消费场景多样化的背景下,消费者应如何避免踩坑、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