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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告诉记者,若羽衣甘蓝饮品未取得“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但商家暗示有“纤体”这种效果,则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可能构成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或误导性宣传。而在现实中也不乏因能量超标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低卡”宣传违法而被处罚的案例。
“加强对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和抽检制度。”方燕代表说,要重点检查平台在用户身份识别、风险提示、消费陷阱防范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对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应当在分析加盖公章具体情形的基础上,结合盖章位置、合同性质、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有权代表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不属于善意相对人,该担保行为无效。法人对担保行为无效存在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往年2月都是销售淡季,但今年我们的销量很不错,现在天气逐渐暖和了,接下来要更忙了。”周女士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因婚外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认定无效。无过错一方有权向受赠人追回全部赠与财产。在无过错方起诉婚外第三者返还财产案件中,夫妻双方均未提出分割共同财产请求,人民法院径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判决受赠人返还部分赠与财产的,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监督。
第一,从立法目的看,诉讼时效制度旨在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关系、交易秩序的稳定。本案中,债权人持续主张权利,并未怠于行使权利,依法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同时,最长权利保护期间主要是解决权利人长时间不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不知道义务人、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形下如何确定保护期间的问题,而本案不属于该种情形,不应适用民事法律关于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的规定。
一审判决后,成都某医美公司不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成都某医美公司在植入膨体上确实存在未按约定提供进口膨体的欺诈行为,但其他的医疗美容服务已经实施,且杨某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他项目存在欺诈,三倍赔偿的范围应限于膨体部分。据此,判决成都某医美公司按照该膨体价格三倍赔偿杨某1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