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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预付式消费等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和特邀咨询员意见建议。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参审案件93.3万件。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英雄烈士、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276人,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1445件。组织开展公益诉讼,保障通信光缆等国防设施安全,深化军用机场净空保护专项监督。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809件,捍卫英烈荣光,弘扬英烈精神。
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兴领域立法仍需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还存在短板和弱项;监督工作实效和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需要加大力度;服务代表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队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常委会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锚定2035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防范行业性、区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生育补贴和生育保险制度,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赏读会结束后,北京民歌“研读行”将启程。研读行将由民歌专家担任导读人,带领由读者代表组成的研读团成员,探访民歌乐的诞生之地,实地考察和观摩,访问民歌民乐的传唱人、传播人、研究者等,学唱一首民歌,体验当地风土民情,完成一次别样的阅读之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