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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制定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强化办案中履行审判监督责任,各级法院院庭长阅核案件1202.7万件,经阅核案件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较同期均值分别低0.78个和0.74个百分点。上级法院提级审理新类型、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2950件,更好发挥统一裁判尺度作用。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邀请10名全国人大代表、6个中央单位共商办理重点督办建议;共办理代表建议360件、代表审议意见4305条、日常建议349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专题调研、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3737人次。落实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大对青少年关护力度等代表意见建议,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实、做优。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认真开展计划审查工作。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大会期间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6月13日9时,国家防总针对广西、福建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广西、福建协助指导;新增针对河北、内蒙古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并继续维持针对河南、山东的抗旱四级应急响应,两个工作组正在两省协助指导。
(五)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围绕国家外交总体布局,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和对外工作特点优势,增强人大对外交往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协同推进各层级对外交往,全方位开展与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交流合作,继续办好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
天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印发实施《2024年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从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五大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推动59项重点任务落实。2023年,天津相继印发“民营17条”和“民营29条”,还组建了市级政策宣讲团,深入16个区逐一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现场会,举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此外,支持海河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龙头上市公司等合作设立母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资本和产业支撑作用。
加强计划执行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关于计划执行、预算执行、中央决算、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中央决算,提出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扩内需力度等建议。听取审议关于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开展预算法实施、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等专题调研。制定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发挥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