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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英国使馆发言人强调,在乌克兰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劝和促谈,坚定不移,一以贯之。为此,中国和巴西最近联名发表了关于推动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六点共识”,强调遵守局势降温三原则,即战场不外溢、战事不升级、各方不拱火,同时呼吁各方坚持对话谈判、加大人道主义援助、反对使用核武器、反对攻击核电站、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
今年以来,上海、广东、湖北、湖南、福建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并围绕免陪护病房试点扩面、人员培养、价格管理等方面提出细化要求。
侵权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因无偿献血依法获得用血费用减免的奖励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不能抵销、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确立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制度,是为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是对无偿献血者给予的奖励。无偿献血者遭受侵权行为导致临床用血的,既应享有国家对其用血费用减免的奖励,又应获得相应侵权损害赔偿,两者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互不排斥。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数额时,应准确区分不同法律关系,被侵权人基于法定奖励获得相关费用报销,不能等同于被侵权人应得的侵权损害赔偿,不能以费用报销为由抵销、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模式下,采用医保、患者各负担一部分的原则,在医保合规范围内的费用最高可报销70%。不过,通过整体打包的模式将“免陪护”纳入医保,仅为地方试点做法。
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朱贺 李柏涛)“今年两会,我第一次接受机器人‘记者’采访,还见到了会拉花的机器人‘咖啡师’。具身智能已走进日常生活,未来会融入各行各业,大家要提前思考,如何将专业所学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
其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任何人都不应该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若不问线索来源,将上述情形认定为立功,有违基本法理,会“催生”新的违法犯罪。正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实践中对立功制度的运用,明确:“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虽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毒贩、缴获了毒品,但有关贩毒活动是在金某主动约购毒品的情况下发生的。金某获取犯罪线索的方式虽然不直接符合上述规定所明确例举的行为方式,但无疑具有非法性。如果将揭发自己主动参与、甚至引诱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为立功,无异于变相鼓励犯罪分子以人为“制造”犯罪的方式获取立功表现。从立功制度的精神出发,应当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立功。
一年前,在江苏代表团,总书记就指出:“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