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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的一间教室内,人文艺术学院副教授、台湾研究所副所长何慧俐站上讲台,开始了新学期的第一堂课——“中国古代文学史”,何慧俐带着同学们沉浸式感悟中国古代文学的魅力。
深度参与多边合作。成功举办中国全国人大加入各国议会联盟40周年纪念活动暨第六次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派团出席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各国议会联盟大会、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亚洲议会大会和第六次世界议长大会筹委会会议等多边活动,围绕促进“金砖+”合作、全球南方团结自强等,推动各国立法机构凝聚共识。
随着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国家战略竞争力、社会生产力、军队战斗力的耦合关联越来越紧。这些年,习主席就“加强跨军地治理”“加强军地战略规划统筹、政策制度衔接、资源要素共享”“深化科技协同创新”等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举办5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2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地方人大干部政府债务监督业务培训班,召开部分省(区、市)地方立法工作交流会、新形势下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座谈会等。
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建筑企业“以大欺小”,与一混凝土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法院依法认定无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8474件10873人。立足审判为依法经营企业增信,助力17家科创企业成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1.1亿元。深化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以不符合食品检测标准为由起诉索赔9万元,法院判令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按正常食用消费额承担10倍赔偿金2000元,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
此外,在涉民企名誉权纠纷问题上,最高法给出了审理指导原则: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二是注重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合理确定侵权责任;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前述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
江浩然委员也指出:“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历程发展起来的。历经几十年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发展的重要力量。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前景良好,机遇较多。”期待未来,天津凭借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等政策之利,奏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华章,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民营经济蓬勃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