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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消费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超六成消费者认为消费环境越来越好。对线上、线下消费环境表示满意的消费者分别达到56.7%和55.5%,线上线下消费满意度趋于一致。近七成受访者对消费环境监管力度与成效表示认可。
2021年起,被告人吴某某在广州市白云区经营、管理广州恒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某公司”),为非法牟利,吴某某在该公司生产的“婴某某婴肤霜”“婴某某益生元身体乳”“红某某婴儿护肤黄金霜”等婴幼儿化妆品中添加禁用物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022年2月至5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抽样检查,并扣押涉案的婴幼儿化妆品一批。经鉴定,上述被扣押的婴幼儿化妆品中分别检出“赛庚啶”“卤倍他索丙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等禁用成分。经统计,被告人吴某某对外销售上述婴幼儿化妆品金额共计31万余元,现场查获的含禁用成分的婴幼儿化妆品价值共计10万余元。同年7月14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吴某某、恒某公司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吴某某处以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网友“真鹤”也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家中老人通过报班方式参与了北京轻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线上中医养生课,此后老人不断被诱导报各种“进阶班”,甚至还想要参与高级班的课程。然而真鹤却发现,该公司的销售人员联系老人的时间大多在晚上11点左右,有时甚至凌晨2点多还在给老人发消息。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宇昊表示,当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时,责任的划分通常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来确定,即“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9月22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污染环境罪对袁某甲提起公诉,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龙某某、蒋某等6人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1日,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陈某、孙某提起公诉。2024年6月28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孙某提出上诉,2024年9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月14日电 据国家邮政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邮政局14日发布2025年1—2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经测算,2025年1—2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为368.6,同比提升11.8%。其中发展规模指数、服务质量指数、发展能力指数和发展趋势指数分别为519.3、464.8、221.4和70.1,同比分别提升27.6%、1.2%、5.4%和6.2%。1—2月,快递业保持高效运行,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服务质效持续向好,节日消费保障有力,为实现全年发展目标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