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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重在真发现问题、真面对问题、真解决问题,只有把更多目光投向看似不那么光鲜亮丽的“后院和角落”,多从细节细微处用功用力用情,多朝着基层走、奔着问题去、向着难处攻,始终秉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让调查研究真正成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的有效途径。有的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时搞得大张旗鼓、热热闹闹,到头来却什么实际问题都没有发现,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这背后,或许有工作方法不得当的原因,但也不排除是因为调研的形式主义色彩太浓、官僚主义味道过重。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在调研时习惯于坐在车上沿着设计路线隔着车窗看亮点、看表面,只看到了面子上的光鲜亮丽,却忽视了“后院和角落”的急难愁盼。这种“观光式”调研,不仅失去了调查研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而且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对党和国家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两个方面把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一方面,强化重点突破,完善监管模式。聚焦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充分挖掘场景开放创新需求,谋划推出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超级场景,加快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创新生态”正向循环,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另一方面,强化试点建设,加快升级迭代。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新的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推动试点相对成熟的已有特别措施增点扩面、体系迭代,适时上升为全国层面制度性成果,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进一步精简优化。
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了不少新规定、新要求,特别是《意见》对于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作出了明确安排。《清单(2025年版》是《意见》发布后的首版清单,在保持制度基本要求和清单体例架构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围绕贯彻上述要求,作出了多方面优化,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完善”。一是完善“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一方面,强化“全国一张清单”权威性,明确产业、投资、互联网、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这些清单目录修订中,如涉及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应按照负面清单措施调整程序要求,报国务院同意。另一方面,完善特定区域放宽准入制度安排,明确依法在特定区域调整或暂停实施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的,负面清单与之直接衔接,支持地方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探索。二是完善市场准入事项实施要求。对于清单所列的许可准入事项,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公开法律法规依据、技术标准、许可要求、办理时限,制定市场准入服务规程,由经营主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合规进入,同时提出,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进一步推动规范透明准入。三是完善与其他准入规定衔接要求。明确境内外经营主体在中国境内开展投资经营,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各项规定,落实国民待遇要求。在此基础上,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还需适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形式向中国境内提供服务的,还需适用《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四是完善市场准入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明确清单实施中,要统筹衔接“证”“照”管理,统一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推动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上的管理措施相衔接。这样经营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时,就能对照清单要求,知晓哪些经营范围是可以直接进入的、哪些是要办理许可后才能进入的、哪些是不能进入的,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越发呈现为一个多维多元的复杂系统。宏观层面,依靠某一种政策“单打独斗”已难以实现发展目标;微观层面,某一项具体措施的落地见效也需要一系列配套细则在执行上相互配合、补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打好政策‘组合拳’”作为提高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的一项关键举措,要求“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统一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统筹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提高政策整体效能”。这反映出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宏观经济治理的思路。
北京中医药大学厦门医院肝病中心主任梁惠卿介绍,穴位埋线减肥其实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相较于传统针灸方式,穴位埋线刺激更小,更容易让患者接受。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微信公众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员工不得利用公司内部公众号资源转链引流私人账号。员工转链引流行为致使公司在相关微信公众号内积攒的粉丝、流量被分割,导致经济价值降低,侵害公司对其微信公众号享有的网络虚拟财产权益,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赵某某向爱某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问答》明确,自新国标发布之日起企业即可按新国标提出产品注册(含变更)申请,获得注册后即可按新国标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自新国标实施之日起,企业应当按照新国标注册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此前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对于已获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申请人仅需按新国标调整配方时,原则上按变更注册办理。在提交申请材料方面,明确未发生变化的材料不再重复提交。此外,还明确了稳定性研究和生产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