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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几条街的骆家庄青荷驿站,由一栋社区集体资产的楼房改造而来,是西湖区第一家投入使用的青荷驿站,被称为“青年来杭第一站”。管家徐小燕介绍,高峰时每天申请人数有150多人,原有16个床位远不能满足申请要求。2024年驿站进行改造,床位扩充一倍。截至目前累计接待超2500人次。
2017年5月,因第三方逾期未能偿还前述贷款,某达担保公司完成代偿。同年6月,某达担保公司以追偿权纠纷为由诉至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某腾置业公司等偿还代偿款本息及违约金等。此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确认并作出(2017)皖16民初212号民事调解书,由某腾置业公司等偿还代偿款本息及违约金等。
“苏州园林实景版《游园惊梦》,让无数游客在园林与艺术的融合中流连忘返”“青春版《牡丹亭》,20多年演出500多场,收获观众百万”……
答:本批指导性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案由来看,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赠与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这些案由对应的案件在民事检察监督整体案件数量中占比较高,且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密切相关。二是从案件来源看,均为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畅通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通过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从监督方式看,均为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聚焦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案件,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四是从监督结果看,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意见均被法院再审采纳,案件获得改判,检法两院合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五是从案例要旨看,注重提炼法律适用规则,对民商事法律立法精神或原则性规定的细化,增强实践操作性,具有普遍指导性,有利于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8〕2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认定承包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为的效力,关键在于其是否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五条(2021年修正,本案适用,现为2023年修正后的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九条)
走进宝罗小区,焕然一新的面貌让人眼前一亮。这里原本是一个拥挤的城中村,整体改造后变得整洁有序,13栋居民楼可提供950套多元公寓,包含单房、一房一厅、两房一厅等多种户型。原本逼仄的巷道变成休闲步道,小区底层和顶层改造成健身房、自习室、多功能影音室、乒乓球室、共享厨房等多个共享公区。项目还规划了休闲体验区、生活服务区、烟火美食区3个主题的商业区域和党群服务中心、社康中心、警务室、儿童友好空间、图书馆、宝罗故事馆6类公共服务区域,5个屋顶花园及1700平方米的开放广场也让传统城中村有了更多时尚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