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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抓紧谋划和出台财税改革举措。扩大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范围,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清理规范有关收支挂钩、以收定支等政策制度。高度重视财政可持续发展,稳定宏观税负。推进消费税改革,健全直接税体系,研究建立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分类有序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工作,研究建立税式支出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进一步明确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健全评估退出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预算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完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
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8件,指令省级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22件。
(五)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围绕国家外交总体布局,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和对外工作特点优势,增强人大对外交往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协同推进各层级对外交往,全方位开展与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交流合作,继续办好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城乡建设已进入以存量更新为主体的时代,保护和发展面临的问题与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刚性管控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亟需出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主体,区分不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补充细化监管处罚条款,用最严格的法律法规,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弘扬文化自信。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国家队”意识,努力以优秀作品向着艺术“高峰”不断攀登。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方面希望《申活志》成为与“新上海人”的初次邂逅,为他们打开认识上海的一扇窗;成为与“老上海人”的久别重逢,让他们与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城市,每一次的相遇都如初见般惊喜。
(三)围绕大局做好监督工作。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预安排37个监督项目。检查工会法、节约能源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中央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报告。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刑罚执行、刑罚执行监督、海事审判等工作情况,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侨务立法等开展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