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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部的崔亚丽委员,在向总书记介绍高校“新医科”建设情况时,建议鼓励高校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
有变化就是进步,网友们一句句吐槽,就像当年“00后整顿职场”给网络带来的冲击,流露出社会整体愈发鲜明的人性关怀底色,也无形中再次重塑着社会肌理。
走进宝罗小区,焕然一新的面貌让人眼前一亮。这里原本是一个拥挤的城中村,整体改造后变得整洁有序,13栋居民楼可提供950套多元公寓,包含单房、一房一厅、两房一厅等多种户型。原本逼仄的巷道变成休闲步道,小区底层和顶层改造成健身房、自习室、多功能影音室、乒乓球室、共享厨房等多个共享公区。项目还规划了休闲体验区、生活服务区、烟火美食区3个主题的商业区域和党群服务中心、社康中心、警务室、儿童友好空间、图书馆、宝罗故事馆6类公共服务区域,5个屋顶花园及1700平方米的开放广场也让传统城中村有了更多时尚味道。
问:本批指导性案例在司法理念、法律适用方面对司法实践具有较强指导意义。检察机关如何通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促进法院统一裁判尺度,保障法律在民事诉讼中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五条(2021年修正,本案适用,现为2023年修正后的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权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因无偿献血依法获得用血费用减免的奖励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不能抵销、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确立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制度,是为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是对无偿献血者给予的奖励。无偿献血者遭受侵权行为导致临床用血的,既应享有国家对其用血费用减免的奖励,又应获得相应侵权损害赔偿,两者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互不排斥。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数额时,应准确区分不同法律关系,被侵权人基于法定奖励获得相关费用报销,不能等同于被侵权人应得的侵权损害赔偿,不能以费用报销为由抵销、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当前,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特殊食品“网络+监管”行动,对网络销售特殊食品未与普通食品、药品等在网页展示上进行明显区别,未在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的行为进行查处,这有望纠正保健食品销售领域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