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干粉灭火器 销售金额认定 数字检察
(一)严惩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化肥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农资,是粮食的“粮食”,事关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更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处危害农资安全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体现从严政策,确保案件质量。被告人陈某生产的伪劣化肥销售区域涉及七个省份,检察机关通过全链条打击,上挖源头、下追流向,跨区域捣毁制假售假源头。被告人陈某曾因制售伪劣化肥被判处刑罚,现又继续生产、销售伪劣化肥,其主观恶性深,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影响特别恶劣,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出从严惩处的量刑建议,有力促进农资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发现这种情况后,真鹤非常愤怒:“这些话对于年轻人来说可能不当回事儿,但对于判断能力薄弱的老人,半夜发这样的话无疑就是恐吓了!”真鹤表示,当自己向老人解释这是骗局时,老人甚至还反过来怪自己舍不得花钱,“他们给老人洗脑洗得太彻底了。”
此外,如有条件,应当开导一些不愿意直面自己的人逐渐说出经历。讲述过程中,一个人可以整理自己、面对“瘾”的根源——一些他自己也不清楚的内心需求。讲述者可以通过表达,改善对自己的看法,从一个 “瘾君子”、失败者或创伤受害者,变成一个在进步中的人,巩固回到正常生活的信心。
(二)加强司法执法协同,促进办案质效提升。该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督办案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强化大控方意识,加强检警协作配合,在侦查思路、打击范围、证据补查、法律适用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共识。在提前介入环节,建议公安机关将侦查范围扩大至特定关系人资金网,穿透资金链条,准确认定涉案金额超亿元;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冻结涉案银行账户,防止违法资金转移。通过延伸办案触角,制发检察建议,促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创新农资监管方式,利用信息网络和大数据技术探索实现农资产品“一品一码”,构建农资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追溯体系。
郭潇涵在关注出版社文创的同时,也惦记着纸质书。她觉得,虽然现在许多人都看电子书,但拿到一本装帧精美的纸质书,放下手机来阅读,还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她期待文创和纸质书之间能产生联系,“小时候曾经买书,积攒书里送的明信片和书签,期待如今能和出版社有新的、更有趣的互动”。
其次,公司作为“反内卷”行动的执行主体,必须要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员工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量,绩效与加班时间不能挂钩,绩效工资与加班工资应分别发放;建立“反内卷”内部监管部门,对员工的投诉及时处理,听取员工意见改进公司制度;还可以设立强制断网机制,下班时间强制断网,关闭公司官方的通讯工具;最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司内部监管,健全投诉途径和渠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企业违法加班、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和提升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