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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荣与冯某慧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一女。2017年8月起,李某在广东省东莞市沐足场所从事管理工作。何某荣因常在沐足场所消费与李某相识,与李某产生婚外情。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何某荣通过其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账户向李某转账14笔共20.19万元;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何某荣通过其微信向李某转款278笔共17.75万元。上述银行转账和微信转款两项合计37.94万元,其中微信转款包含伴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如1314元、520元等。2017年8月至2019年10月,李某通过其微信向何某荣转账共计9.13万元,代何某荣支付沐足消费款5.64万元,两项合计14.77万元。
其四,区分诉讼主体。父母能否参与彩礼诉讼,关键看纠纷类型及是否实际经手彩礼。若因退婚、悔婚等原因产生彩礼纠纷,实际支付彩礼的一方及其父母可作为共同原告,实际接收彩礼的一方及其父母也可被列为共同被告。若夫妻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彩礼问题,如符合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法定情形,诉讼主体原则上为夫妻双方,父母不能直接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除非有证据证明彩礼涉及父母个人财产。(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面对层出不穷的诱导式网络消费和诈骗,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副院长马珺委员建议,加快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增设“数字消费保护”专属条款;加快制定适老化数字服务标准,明确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差异化服务,避免诱导性设计。“要严格限制对老年人高频推送诱导广告。”马珺委员说。
被告顾佳辩称:上述款项,被告均不同意返还。彩礼15万元已用于支付为结婚置办的嫁妆及酒席,无可以分割的款项。首饰、手机等物品系圣诞节、春节等具有特殊意义的赠予。见面礼、压岁钱等原告无证据,即便有也只是感情往来,许克也曾收取被告家的见面礼和压岁钱。转账实为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支出。赔偿酒店定金无依据,婚礼系许克单方取消。婚纱照已拍摄完毕并存放许克家中,属于已消费内容,无返还依据。房屋租金不同意返还,被告与许克共同居住生活长达3年以上,被告也曾支付房租。此外,被告出资10万多元用于许克名下房屋的装修、购置家具等,要求在该案中一并处理。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也提出,进一步加快印染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相隔几条街的骆家庄青荷驿站,由一栋社区集体资产的楼房改造而来,是西湖区第一家投入使用的青荷驿站,被称为“青年来杭第一站”。管家徐小燕介绍,高峰时每天申请人数有150多人,原有16个床位远不能满足申请要求。2024年驿站进行改造,床位扩充一倍。截至目前累计接待超2500人次。
新疆等地消防人员联合社区、企业等,设置消防流动宣传车、消防产品知识展板,教大家认识和使用合格的消防器材,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