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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该规定,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即损害发生后,应由管理人证明其已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事件中,若管理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井盖是因为不可抗力或突发异常外力(如前车超速、超重碾轧)才异常弹起,则推定井盖飞起是因为其管理存在缺陷,如井盖未固定好,或者没有及时修复松动隐患,需承担侵权责任。
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
作为全球禁毒力度最大的国家之一,中国对包括芬太尼类物质在内的毒品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并以负责任态度履行国际义务。今年3月,中方发布《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详细阐述了中国在芬太尼类药品管控、严打芬太尼类物质犯罪、严格芬太尼类物质前体管控、科技手段研发应用、提升整体管控效能、芬太尼类物质全球共治等方面所做大量工作和创新经验等。
草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通用性制度规范作了提炼归纳,以总则编为统领,规定了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法律制度,如生态环境领域规划、标准、影响评价、突发事件应对等。
然而,如果我们在愤怒时选择通过运动或者发泄来减少愤怒,反而加强了生理唤醒的程度,结果会适得其反。这是因为,运动会进一步增加心率和呼吸频率,使身体更加紧张,从而加剧了愤怒的感觉。
经济运行越是承压,越要稳住就业基本盘,帮扶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会议提出,“不断完善稳就业稳经济的政策工具箱”“加强融资支持”“对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企业,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比例”“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打造一批新兴支柱产业”等实打实的举措,直面百姓急难愁盼和企业关心关切的事情。
另外,管理方也可能涉及相关行政及刑事责任。2021年,为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到2025年年底前,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故此,若管理方未按指导意见开展窨井盖的巡查、维护工作,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八条之规定,可能对相关人员以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