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积极支持的结果。
今年赴京参会,我选择了乘坐香港到北京的“复兴号”智能动卧高铁,8小时10分钟跨越2400多公里,从南国春暖到北国风光,祖国的大好河山一览无余,不仅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中国速度”,更让我深深地体会到:香港距离祖国首都越来越“近”了,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脚步越来越快了,“一国两制”的“香港故事”越来越精彩了!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孙某等人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该公司及孙某等人连带赔偿1.6亿元。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公司债务2800万余元后申请破产,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对恶意逃废债予以警示、震慑。
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利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增值税法、关税法。修改统计法、会计法,着力解决统计造假、财务造假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修订反洗钱法,审议金融稳定法草案,更好维护金融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前不久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最高法院将继续一以贯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继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夕,陈威巍代表前往浙江杭州,参加某科研课题验收评估会,与课题组成员一起深化凝练研讨成果,瞄准兵之急需、民之所盼,解决实际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 宋树立:我相信在未来依靠科技的进步,我们可以对疾病的认识更加深入,对疾病的诊断更加及时、更加简便,治疗起来效果更好。当然我也不认为科技就是医疗的一切,一个人的心境心态也是保持健康的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