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通过“畅所欲言”的协商,达成“万众一心”的共识。人民领袖同代表委员们面对面,同广大人民群众心贴心。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心声在全国两会上交汇融合,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新时代的强大生命力。
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案件266万件。严惩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2.5万件4.8万人。王某诱骗2.9万人购买所谓“虚拟币”,非法获利9亿余元,并在境外“洗白”,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有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暨某伙同他人控制97个证券账户,以非法手段影响股价,获利1.8亿元,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00万元。
在某些传统意义上的“男性行业”中,女性从业者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妇女节前夕,香港某总承建商助理项目经理苏映彤对记者表示,她已在建筑行业深耕近十年,刚入行时她们公司中女工程师寥寥无几,最初几年甚至只有她一人。苏映彤举例说,她最初服务过一家主营隧道工程的外国公司,入职时负责人曾明言不要女性。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针对这一问题,需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予以防治。一是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对保全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或者不保全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避免形式化审查。二是限制超额保全。请求保全的范围可以与诉讼请求的范围重合,也可以小于诉讼请求的范围;如果请求保全的范围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则人民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三是灵活选择保全对象。优先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尽量不影响被保全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产生负面影响。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四是完善救济渠道。被申请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及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快速审查并作出裁定,申请人申请错误和法院保全违法可以分别诉请民事赔偿责任和国家赔偿,畅通救济渠道。
三是进一步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和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起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140人。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反向审视。
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各地方贯彻执行力度和效果不一,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获取资源要素、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受到一些隐形限制和歧视;一些地方行政行为不规范,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逐利性罚款有所抬头,小过重罚引起不良社会反应;个别地方“新官不理旧账”、政策多变,导致企业家和投资者因缺乏稳定预期而不敢投资、不愿投资,对经济持续发展起到负面影响。为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