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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国高级别人工智能咨询机构中方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介绍,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生产环节,服务提供者应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标识。服务提供者应对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典型应用场景的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并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以明确内容属性、服务提供者信息等内容。
这些工作要求,指引包括两省在内的各地更好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大局,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执行院长王营表示,目前,绿色消费领域存在制度管理体系尚不完善、消费信息不对称、产品溢价较高等问题,建议从加大政策支持、创新绿色产品、绿色信用共享等方面发力,进一步释放绿色消费潜力。
——玩火自焚,作恶必受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上述非法中介的行为严重侵害我公民人身安全,损害我国家形象,危害我国家安全,相关责任人已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逮捕,受到法律的严惩。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有的受害者遭到洗脑,假戏真做误入歧途,沦为境外反华势力的炮灰;也有的认清真相后拒绝配合,依然付出惨痛代价;更多的则被非法中介榨尽残值,背负债务流落异国街头,贫病交加、艰难求生。而境外非法中介却依靠内外勾结、敲骨吸髓的非法产业链,从同胞身上榨取非法暴利,堆叠出了巨额财富。
1.一批数据跨境便利化措施陆续出台,企业普遍反响积极。《规定》明确了跨境购物、跨境寄递、跨境汇款、跨境支付、机票酒店预订、跨境人力资源管理、境外数据加工等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情形,放宽数据跨境流动条件,收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规定》出台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项目月均受理数量下降约60%,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月均备案数量下降约50%,促进数据跨境流动的预期效果基本实现。此外,为做好《规定》实施,国家网信办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金融、汽车等领域数据出境相关指引,为企业高效出境数据提供操作指南;指导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GB/T 43697-2024),为企业识别重要数据提供参考;公布《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目的依据、适用情形、认证内容等。企业普遍反映数据出境管理政策不断优化,切实感受到《规定》带来的数据出境便利。
对于“转包工作”的承接者来说,风险同样存在。记者采访发现,这些接单群体往往隐匿于社交平台和二手网站,缺乏行业监管。他们往往不会与用工方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渠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