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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线上养生课程这种消费形式,本身就具有维权难的属性。锻炼养生的成效由于老师教学方法、学员学习程度的个体差异,无法进行客观统一的质量评价,消费者若以“没有用”为由进行退费,会遭遇维权难。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课程时必须和商家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试课数量、如何退款等。“合同签订得越详细,后期受到的损失就越小。”
“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商家运营成本增加,要么抬高价格,要么偷工减料。”从事服装电商的张先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自己今年赠送过3个月运费险,退货率达到了68%,关闭之后下降到40%以内,虽然订单量有所减少,但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前一些科技巨头进入教育系统,加强新技术赋能教育教学,给教育数字化提供了良好的转型软硬件基础的同时,主张以数字化实现教育的“数智”和“数治”,也使得一些教育的基本理念被弱化,一些弊端很容易被忽视。
为搞清其中门道,近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探访了某氢氧体验中心。在该体验中心的墙上,挂着关于氢氧的各种健康宣传,以及氢治疗疾病的研究成果介绍。
记者调查发现,为误导卖家,争取鉴定真伪、制造瑕疵的时间,涉事公司与快递员串通“设局”,留假地址、造虚假物流信息,甚至假扮快递员拍开箱视频。记者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调查验证,揭露这一黑色产业链中存在的诸多违规及违法行为。
(三)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注重监督实效。在案件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于公安机关在涉案财物扣押、物证提取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检察机关针对本案涉及下游经销商众多,特邀多名审计人员协助对涉案电子数据、发货清单、交易明细进行分析,追根溯源,向下摸清销售渠道,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下游经销商立案侦查,以检察履职切实保障农资安全和农民利益。
沈建峰建议,平台企业应合理设计合同条款,督促寄送人采取必要的保价等措施,总体上合理配置承运人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平台企业还应当引入保险机制,以此分散劳动者履职过程中的损害。“在此基础上,应引入劳动者的责任限额规则,不论是平台作为承运人,还是加盟商作为承运人,在配送员作为上述企业的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带来的损害,应由平台或者加盟商向消费者承担责任。”沈建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