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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万人,起诉2.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7.8%和34.9%,其中起诉孙志刚、刘连舸等原省部级干部34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068人,同比上升18.3%。坚持有逃必追、有赃必缴,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对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外逃27年的屈健玲贪污案,指导广东检察机关对“百名红通人员”刘昌明关联案追缴境外赃款1676万美元。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5.8万人。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罪大恶极者,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驾车冲撞行人的樊维秋、校园持刀行凶的徐加金等判处死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663件8840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万件8.2万人,严惩涉缅北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6万件4.9万人。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156件2299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偷拍窃听等违法犯罪。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严惩袭警犯罪,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
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673人,严惩司法腐败。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侦查263人。
对于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陈中红委员认为:“当前民营经济活力较足,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共同驱动,民营企业创新积极性高。未来,像绿色环保、人工智能、大健康等领域发展空间较大,民营经济可凭借自身灵活优势,在这些领域深入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除适用民事侵权责任对侵害人格权行为进行追责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通过自媒体制造负面言论贬损企业商誉和形象,大肆向企业“敲竹杠”的行为,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严厉打击民营企业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犯罪,让抹黑诋毁企业的“网络黑嘴”付出应有代价。
合力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指导调解力度,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前化解纠纷1218.2万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至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案件均大幅下降。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发出第6号、第7号司法建议。推广“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焕发出蓬勃生机和力量。
近年来,中国社会努力实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社会支持服务、推广“生育友好岗”等举措。为进一步缓解就业、生育之间的矛盾,她认为,需要合理构建政府、企业、家庭共担的成本分摊机制。政府层面的制度保障、企业层面的工作机制保障和提升社会层面的服务能力,三者要协同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