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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读大学时就选择了读中文系的何慧俐,对于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感兴趣。“我们的文化是一脉相承的,并没有什么隔阂。”何慧俐说,此前在台湾,就常因学术交流往返于两岸之间。
当前,涉企执行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超标的查封和违法查封、涉企案件执行周期长成本高、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涉外法律人才的不足,是企业难以应对“出海”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据统计,截至2023年9月,中国涉外律师仅有约1.2万人,在律师总数中占比不到2%。
“各方要协同发力,推动首发经济从‘网红’变‘长红’,形成供给和需求在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田轩代表建议,以创新链突破技术卡点,以产业链协同完善供给网络,以生态链培育营造更优创新环境,以安全链防范风险,坚持首发经济“新”的内核、深耕“质”的厚度,让首发经济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海拔4772米,空气含氧量仅及海平面的一半,坚硬的冻土上千年来种不活一棵树……正是在这个地方,从筹备建设伊始,日喀则海关里孜监管点的女关员们至今已整整坚守了24个月。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第二次来青海,这次跟着赛事来到古城,很震撼,小学堂的景象令我印象深刻,踏入其中,真切感受到古代的上学方式,也对当时的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潘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