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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利用好经典案例素材。案例是普法的鲜活教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很多宝贵资源,传统裁判文书追求法理与情理的协调统一,审判技术与说理水平很高,在民间还有“狄公案”“包公案”等老少咸宜的故事广泛流传。当代也有很多典型案例与优秀法律工作者事迹,是有待挖掘的“富矿”,如电影《第二十条》以艺术形式向社会普及了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诠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类似成功范例值得充分借鉴。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5省(区)调拨3万件中央救灾物资,支持地方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
二是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除适用民事侵权责任对侵害人格权行为进行追责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通过自媒体制造负面言论贬损企业商誉和形象,大肆向企业“敲竹杠”的行为,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严厉打击民营企业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犯罪,让抹黑诋毁企业的“网络黑嘴”付出应有代价。
据英国政府13日发表声明称:“今天的行动包括英国首次针对俄罗斯总统‘影子舰队’中的船只实施制裁,俄罗斯利用这些船只规避英国和七国集团(G7)的制裁,并继续不受限制地进行石油贸易。”这些新制裁还针对俄罗斯军方的弹药、机床、微电子和物流供应商,包括位于中国、以色列、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的实体。声明写道,英国首相苏纳克在意大利参加G7峰会时宣布了这些新的制裁措施,“这将削弱俄罗斯为其战争机器提供资金和装备的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 孙燕:报告中,民生问题始终被放在突出的位置,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建议加大对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的建设力度,加强护理机构的服务标准建设,完善护理职业教育体系。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在审理涉民企名誉权纠纷时,平衡保护企业名誉权与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在“私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法律需要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维权路径,同时为正当监督留出空间。
依法保障绿色发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6万人,办理公益诉讼5.7万件。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深入开展长江、黄河、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当前,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演进,我国新质生产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来自空军的全国人大代表文晓亮认为,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走好标准通用化路子,创新战斗力建设和运用模式,健全先进技术敏捷响应和快速转化机制,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