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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切实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一方面,强调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在司法层面真正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另一方面,强调权益性质的合法性,必须是对所有类型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保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任何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切实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最后,协助民营企业建立联动治理、反腐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企业内部及行业间的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同时探索反腐激励政策,在融资政策等方面,树立正面榜样。希望司法部门能够为民企研究并出台相关司法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企业合法合规打击企业内部不法分子;把用于对国家工作人员有效的法律条款应用到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中。例如,国企对高管渎职失职有着明确的标准,其中部分可以对应到民企,避免滋生浮躁舞弊的不良社会风气,给民营企业成长带来与现代管理环境相悖的法律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 成卫东: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多次提到了对于人才的培养,尤其是提到增加制造业、服务业等紧缺技能人才的供给。作为新时代港口产业工人,我们要努力成为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的复合型人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担当。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参与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304人次。认真办理全国政协提案84件。组织特约检察员专题调研检察工作。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积极加以改进。
在资金扶持、人才支撑和数字化赋能方面,天津也给予了民营企业大力支持。强化资金扶持,搭建成果转化资金池,创新资金支持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人才支撑,推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推广民营企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实施数字化赋能服务,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区域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持续服务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
对于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陈中红委员认为:“当前民营经济活力较足,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共同驱动,民营企业创新积极性高。未来,像绿色环保、人工智能、大健康等领域发展空间较大,民营经济可凭借自身灵活优势,在这些领域深入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