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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每年全国两会,总书记都会聚焦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明确改革重点任务、指明改革主攻方向。
2月28日,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与特朗普在白宫爆发“世纪争吵”,双方不欢而散引起全球侧目。马克龙重申对欧洲提供“核保护伞”,3月6日冯德莱恩在欧盟特别峰会上提出“重新武装欧洲”计划,拟调动8000亿欧元打造“一个安全而有韧性的欧洲”。随后俄乌战场局势突变,俄军猛攻下库尔斯克,控制了多个定居点;与此同时,美国切断了对乌克兰的情报与军事援助。
乌克兰一位高级官员表示:“外交官们在讨论,军方官员也在讨论,但我们还没有提出真正的建议。”谈判“尚未进入第一阶段,我们在第一阶段做了很多工作,但我们仍然没有一个真正切实可行的方案。”
近些年我们也能看到这些举措,中国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有不少是长期执行的制度性政策。比如为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7%降至13%;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扩大税率级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提高起征点,实际降低了税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等。
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在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上勇争先;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走在前;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
第二,从价值导向看,法律制度及其理解适用应尽可能减少诉讼,而不是相反。诉讼时效制度的功能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在债权人持续主张权利且债务人认可的情形下,如果仅因债权人未在二十年的期间内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而发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法律后果,无异于是鼓励债权人以起诉方式保存权利,既损害交易双方的信任基础,又增加司法资源的耗费,不符合法律制度的目的和精神。同时,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盖章,该行为使债权人对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具有合理期待并可能基于此种信赖推迟诉讼。在此情形下,债务人又提出时效抗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该行为不应鼓励。故对于债权人持续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且普通诉讼时效因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不应以超过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为由,对债权人的权利不予保护。
有变化就是进步,网友们一句句吐槽,就像当年“00后整顿职场”给网络带来的冲击,流露出社会整体愈发鲜明的人性关怀底色,也无形中再次重塑着社会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