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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消防安全标志的生产、销售方不需再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3C证书。而除此之外,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避险逃生设施,这三大类消防产品仍须通过强制认证才可销售。
为实现这一目标,杨想妮和电影制作团队进行了许多次头脑风暴,反复讨论如何让歌声与画面完美适配。10人乐团在录音棚里连续奋战了5个小时,终于攻克了高难度的谱子。最终呈现的歌声,不仅结合了侗语的发音,还在侗族大歌原有的“独高众低”唱法基础上,创新性地采用了高低声均衡的形式。
本案还具有一定特殊之处:一审错误认定被告人金某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行为构成一般立功,对其从宽处罚;宣判后,检察机关未抗诉,但金某以其上述行为构成重大立功、应当获得更大从宽为由提出上诉。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科研团队最近在这一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他们成功为金属“重塑金身”,实现厚度仅为一张普通A4纸百万分之一的单原子层金属,这项被誉为给金属打上“中国标签”、有望开创二维金属研究新领域的重要成果论文,以“埃米厚度极限二维金属的实现”(1埃米=100亿分之一米)为题,北京时间3月13日凌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自然》上线发表,审稿人认为“开创了二维金属这一重要研究领域”“代表二维材料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进展”。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从上述规定看,我国民事法律对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采用的是主观标准,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为避免法律关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该条同时规定了起算点采客观标准的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即“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法律规定,最长权利保护期间主要是解决在权利人长时间不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或者不知道义务人、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形下,如何确定保护期间的问题。对于是否适用二十年的最长权利保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的时间节点并结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是否经过等事实综合认定。
过去一年,习近平总书记进行了多次考察调研:在合肥,了解当地如何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武汉,看“武创院”如何探索解决“点菜的不吃饭,吃饭的不买单”,让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同频共振……
(一)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可以适用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制度。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中,就诊者并非基于治疗和矫正目的进行疾病诊断、治疗活动,而是为满足美化外观的个人生活消费需求而接受服务、购买产品,符合消费者的特征;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接受就诊者支付的服务对价、并通过医疗美容服务获取利润,具有经营者的特征。因此,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消费欺诈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