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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鹏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孙某等人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该公司及孙某等人连带赔偿1.6亿元。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公司债务2800万余元后申请破产,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对恶意逃废债予以警示、震慑。
以新干大墓为专题的考古文化展“虎踞江南——新干大墓与青铜王国”正在江西省博物馆内展出,400余件(套)文物全景展示江南青铜文明。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办理全国政协提案180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273人次。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共商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群策群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别样的阅读·京津冀晋蒙民歌之旅”启动后,首场活动“乐从水上生:北京民歌赏读会”拉开帷幕。北京民歌真实地展现了北京的历史风貌,反映着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承载着北京的风土人情,体现着不同时代民众的审美需求,是民间艺术的宝库,是北京记忆的财富。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明确提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并将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问题上,司法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制度供给,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明确涉企案件常见行为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切实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研究制定《关于审理刑民交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整体协调,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发布涉企典型案例等方式,为产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案例示范和规范指引。
用心用情办好百姓身边案。制定适用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对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以离婚方式逃债、恶犬伤人等争讼问题明确裁判规则,把民法典彰显的家庭要和睦、诚信受保护、侵权必担责等精神落到实处。审结涉教育、养老、医疗等民生案件548.3万件。发布治理高额彩礼司法解释,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涉婚约财产纠纷增幅回落14个百分点。司法守护“夕阳红”。发布涉养老服务纠纷典型案例,推动养老机构善尽安全保障义务、加强服务场所适老化改造,助力老年人舒心养老。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明确侵权方须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工作领薪的受害方支付误工费,保障老有所为。司法守护“半边天”。会同全国妇联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51份,同比增长11.5%,对无视禁令、滥施威胁恐吓的行为人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刑罚。审理涉平等就业、职场性骚扰等案件,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司法守护“安居梦”。依法审理涉商品房买卖、建筑工程合同等案件,保障“保交楼”、“保交房”项目资金闭环使用,促进复工续建;对符合交房条件的依法解除查封,累计推动1920多万套房屋顺利办证。司法守护“放心购”。依法规制“职业闭店人”、“职业背债人”等乱象,维护市场秩序。某“职业闭店人”接手瑜伽店即注销,致债权人无法受偿,法院审理认定系恶意注销帮助他人逃债,判令其清偿债务,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开展预付式经营企业闭店逃债专项治理。司法守护网络清朗。持续从严惩治网络暴力犯罪,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292人定罪判刑,以侮辱罪、诽谤罪对91人定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