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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构看,一些领域价格显现积极变化,CPI中部分工业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稳中有涨,PPI降幅有所收窄,当前物价温和回升的态势没有改变。
三是进一步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
她介绍,目前,中国已有17个省(区、市)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实施办法,对女职工生育产假、“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保护等作出细化规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全国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认真开展预算审查工作。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大会期间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二、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法治化规范政府机构的职能、权限、责任,明确规定政务服务受理条件中不得含有模糊性表述,避免无清晰界定的兜底性条款。持续清理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中的“隐性门槛”,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内卷式招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透明度,防范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严格规范罚款行为,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认真开展计划审查工作。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大会期间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助力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关于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就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提出建议。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依法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落实党中央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助力经济回升和风险化解。听取审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加强新时代安边固边兴边工作、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等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