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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建筑企业“以大欺小”,与一混凝土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法院依法认定无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8474件10873人。立足审判为依法经营企业增信,助力17家科创企业成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1.1亿元。深化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以不符合食品检测标准为由起诉索赔9万元,法院判令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按正常食用消费额承担10倍赔偿金2000元,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
新坡镇民众表示,自幼听闻冼夫人事迹,其爱国爱民的精神在他们心中享有崇高威望。当地居民梁勇告诉记者,“每年军坡节,新坡镇人无论多忙,都要回来参与纪念活动”。
详细剖析两个企业补税案例,也能一定程度上消除上述担忧。枝江酒业之所以被要求补缴8500万元消费税,直接原因是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税务部门据此执行。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既重视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也要更好发挥外部监督机制作用。探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滥用权力行为。
完善涉企案件的执行工作,需要多方发力:一是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注重执行方法与执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防止不当适用执行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提升执行质效。推动指定、提级执行,执行法院交互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交其他法院执行的交叉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形成有效监督。提升执行整体效能,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错误查封行为在阳光下难以藏身。三是加强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工作。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执行和解、破产重整等方式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广西某传媒公司女主播吕丽(化名)每天需完成固定直播时长,收入依赖观众打赏分成。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却通过《主播合作协议》严格规定考勤、罚款及竞业限制。一次因直播中看手机被停播后,吕丽陷入维权困境。虽然法院最终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这一事件让她深感主播群体面临的合同陷阱与保障缺失。
用法治守护中华文脉。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倒卖、损毁、走私文物等犯罪19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3912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长城保护制发第十二号检察建议,部署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