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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
明确借名发卡的行为责任。经营者允许他人使用其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其名义与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的,消费者有权依法向其追责。
而在线下超市,记者看到有许多品牌宣称“零添加”,但实际上只是有选择地来添加某种或某些食品添加剂。如酱油产品,有的品牌标注:0%添加防腐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甜味剂(三氯蔗糖、安赛蜜),有的则标注:0%添加味精,0添加蔗糖。酸奶产品中,有的品牌标注:零添加蔗糖,有的则标注:0蔗糖、0阿斯巴甜、0安赛蜜、0日落黄、0柠檬黄……
自力更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自主创新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今日之中国,创新浪潮奔涌、发展动能澎湃。当理想照进现实,你准备好了吗?
首先,司法解释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针对“退卡难”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了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容海升)今年是《反分裂国家法》公布实施20周年。多位大陆学者14日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法具备强大威慑力,有效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维护两岸民众切身利益,是一部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的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吴景丽:比如说,课外培训机构如果没有经营资质,商场却把场地出租给它,没有尽到一个形式上的审查义务,课外培训机构收取消费者的钱款之后跑路了,此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对它的过错,在相应的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