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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坚持一视同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融资难融资贵、经营负担较重、产权保护和涉法涉诉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质量标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算法、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联合全国妇联等开展“巾帼暖人心”专项活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4.8万人。支持受家暴妇女提起民事诉讼361件,办理平等就业、母婴权益等公益诉讼1609件,以法治之力守护“半边天”。
近年来,何慧俐促成了60余位台湾各界菁英在“两岸菁英文化研习营”中一起开展主题讲座、文化演出、交流座谈,沉浸式参访天津市文化场所;还与台湾的七所高校合作,举行青年研究生论坛,希望创造更多的机会让两岸青年坐在一起交流。在天津大学,作为高校教师,何慧俐也让更多的青年学子领略到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让青年人更多地承担起传承中华文脉的责任和使命。
一是建立督察制度。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是实现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制度保障与工作手段。建议进一步加强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协同推进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加快构建大保护格局。需要注意的是,文化遗产类型多样,各类型之间保护要求差异大,要充分发挥各个类型主管部门的作用和专业优势,监管时要量体裁衣,分类施策,精准用力。
当前,涉企执行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超标的查封和违法查封、涉企案件执行周期长成本高、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学基金会秘书长孙红也关注新业态女性劳动者这一群体。她认为,该群体还存在特殊的安全健康风险,如受生理特征影响,女性在特定时期身体比较脆弱,劳动能力会有所下降。我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已为女职工设置了劳动禁忌、劳动安全卫生等特殊保护措施,但这些既有的女性特殊保护制度难以覆盖到新业态女性劳动者。
事实一再证明:祖国永远是香港的坚强后盾。发展更加增强了制度自信:“一国两制”不仅能保持香港的传统优势,还能培育香港新优势、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