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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孙某等人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该公司及孙某等人连带赔偿1.6亿元。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公司债务2800万余元后申请破产,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对恶意逃废债予以警示、震慑。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万件,法院审结1.4万件(含积存),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93%。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2万件,采纳率98.2%。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纠正660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868人。
近日,英国四十八家集团副主席、资深中国观察家基思·贝内特(Keith Bennett)在采访中分享了他的两会观察以及对中国式现代化全球性意义的观点。
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及时向当事人、律师等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15.3亿项;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69万份,同比增长92.7%。发布指导性案例4批23件、典型案例67批613件。高标准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4700余件,对常见罪名和案由实现全覆盖。“行人闯红灯致人摔倒被轧身亡案”,判决闯红灯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患者在医院开水间摔伤案”,判决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及时提供救助的医院不担责;“楼上住户厨房改厕所案”,判令恢复原状,彰显权利行使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小案件、依法理、讲情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王天玉认为,相关平台可以把女性群体作为一个独立有保障需求的群体看待,在育儿和福利方面有更多投入。要引导技术向善,将女性的独立特点变为在平台上的竞争优势,如一些平台会为夜间女性乘客优先匹配女性司机,这是将性别劳动作为优点的案例。
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组织第二批2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践锻炼。深化检察对口援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62个基层联系点,推动落实人民检察院装备配备标准,做优做强基层检察工作。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深化科技强检、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审查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