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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这一主题,发布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的一项传统职能,以此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有哪些考量?秉承“精而又精、优中选优”理念,此批指导性案例在司法规则指引、法律政策精准适用方面,如何引领民事检察办案?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质效,又释放出哪些信号?就此关注,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当时,习近平总书记勉励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点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抢抓机遇,加大创新力度,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
记者了解到,课程总体分为阿祖课堂、阿祖对话、AI陪练和学习报告四部分。用户首先观看吴彦祖演绎的场景对话视频,再与“AI Daniel(AI吴彦祖)”进行跟读与复述,通过AI陪练进行发音纠正,最后通过选择题、语音跟读题等来完成学习报告。
问:从本批指导性案例可以看出,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对检察机关查清案件事实和采取监督措施发挥积极的作用。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与当事人的举证之间是什么关系?
全固态电池是下一代电池技术竞争的关键制高点。可以预见,在人工智能驱动下,研发模式的变革,必将加速全固态电池在关键技术、成本、量产应用等方面的突破。(本报记者 刘瑾 潘卓然)
萧志伟说,澳门在过去25年获得的发展,与“一国两制”下国家所赋予的定位密切相关。他呼吁澳门青年在全球视野、国家发展中思考未来,找准自身定位,展现独特优势。
(二)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结合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内容、合同目的及欺诈部分在商品或者服务中所处地位综合认定。消费欺诈纠纷案件中,认定经营者按照全部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还是按照存在欺诈部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当重点审查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以及存在欺诈的商品或者服务在整体商品或者服务中所处的地位。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存在欺诈的商品或者服务不能独立于整体且属于核心关键部分,则经营者应当按照整体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为基数而非按照存在欺诈部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为基数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应当准确适用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规则,发现人民法院认定惩罚性赔偿范围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监督。
中央要求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税制改革是重头戏,未来增值税、消费税、个税等主要税种还将有进一步改革举措。笔者呼吁,在税收征管不断强化的同时,为促进企业、个人实际税负维持在合理水平,未来税制改革应当统筹考虑降低名义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