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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萧山区为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即可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今年22岁的王广鑫就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他是湖南湘潭人,2023年毕业后来到杭州,如今在萧山区一家公司工作。刚来杭州求职时,他也入住过青荷驿站。现在,他住进萧山区的人才公寓,大专生享受7折的房租优惠,一室一厅约40平方米的房间,一个月房租和物业费只需要1700元。
华为在去年年底公布了一项最新硫化物固态电池专利,名称为《掺杂硫化物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离子电池》。欧阳明高表示,“2024年是中国全固态电池的里程碑年份,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申请的全固态电池专利数量快速增长”。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这是美国通胀数据在连续三个月反弹之后,首次出现回落。其环比增幅也回到了2024年10月水平。2月份的数据整体而言要好于市场预期。
“首先是明确手机智能助手系统软件的告知内容。需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制定用户隐私政策,并突出显示关键信息,如处理个人信息的主体、第三方共享情况、信息使用目的等。对于敏感个人信息,应在隐私政策中特别标注,并在每次收集时通过弹窗等形式明确获得用户同意。”杨子江说。
3月1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民事生效裁判监督,集中阐释民事检察办案贯彻落实“三个善于”、加强调查核实以及做实依法精准监督的实践路径,为各地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质效提供指引。
放眼长远,劳动权益的进步从来不能靠外部压力。“强制下班”能成为一时社交媒体热议的景观,但全社会从“强制”到“自觉”,还需要新的文化惯性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