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2年初到福州时,南静恩和俞婉萱先在一家机构任教,后选择自主创业。“我们基本上是从零开始。”俞婉萱坦言,创业初期,她们骑着电动车走遍福州音乐机构调研,“一年之中能骑坏两辆电动车。”
其一,“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应当是检举揭发他人实施的、本人没有参与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揭发本人参与的犯罪行为,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中,被告人金某主动向李某朋约购毒品,进而向公安机关揭发李某朋实施的贩卖、运输毒品犯罪行为,由于金某系毒品交易的下家,属于本人参与的犯罪行为,故不应当认定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针对近期持续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农业农村部在前期发布预警信息的基础上,于6月11日对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发言人表示,中心已就事件联络美国当局,并会继续密切留意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及有关当局发出关于暴发禽流感的消息,根据当地疫情发展,采取适当行动。(总台记者 金东 周伟琪)
运营商应在宣传和办理套餐时,明确告知用户优惠期限、后续收费标准、套餐内容等,避免模糊话术。在办理业务时,运营商应明确告知用户设备(如光猫)是租用还是赠送,并书面确认用户的知情和同意。同时,运营商应加强客服人员的培训,确保其能够准确、清晰地传达信息,避免误导用户。
受理及审查情况。杨某不服生效判决,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二审判决将成都某医美公司因消费欺诈承担三倍赔偿责任的范围限于膨体部分系适用法律错误,以膨体价格6500元为基数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缺乏依据,据此提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