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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民以食为天。展览中还有一件来自数千年前的“蒸锅”:素面三足青铜甗,器物上半部分为甑,下半部分为鬲,共同组成“甗”。甑与鬲连体,连接处内收,可置箅。与现代蒸制食物时在下方放置纱布时一样,在古代,先民们也用箅将食物与锅底隔开。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人民法院在交叉执行中注重统筹兼顾,既保障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的负面影响。比如最高法院直接督办执行新中国成立以来标的额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蜜胺”案,四级三地法院协同合作,促成双方当事人全面和解,实现执行一个案件,保护双方企业,助推三地经济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再比如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某矿业公司系列执行案集中提级执行,以“放水养鱼”式执行助力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执行到位达2.44亿元,上下游民营企业债权依法得到保障。
3月7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在全军官兵中引起强烈反响。
全国政协委员 施一公:以前我们做新药分子的发现,一般是拿一个药物靶点,一般是蛋白质,去筛选药物分子库。现在因为AI的出现,这个情况正在极大地改变。比如说现在我们拿到这个药物靶点以后,可以通过AI来预测蛋白质有哪些部位是活性位点,可以成为药物分子结合的地方,然后甚至可以通过AI来预测可能结合的小分子结构,现在这些都开始逐步实现。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既重视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也要更好发挥外部监督机制作用。探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滥用权力行为。
对于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陈中红委员认为:“当前民营经济活力较足,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共同驱动,民营企业创新积极性高。未来,像绿色环保、人工智能、大健康等领域发展空间较大,民营经济可凭借自身灵活优势,在这些领域深入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