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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五“有”政策聚焦吸引高校毕业生来粤就业创业,给出有吸引力的补贴补助等优惠政策。一是就业有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粤东、粤西、粤北12市就业6个月,可申请省级就业补贴,标准为博士10000元、硕士7000元、其他5000元。二是创业有扶持,自主创业有1万元一次性资助,需要场地的可申请入驻政府部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最长3年免租期;自行租赁场地的,可享受最长3年、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资金不足的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贷款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500万元,将获得50%贴息,在东莞还可获得个人贷款全额贴息。三是创新有资助,入选广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最高可获资助1000万元。入选中山市创新科研团队,基础研究类最高可获资助500万元、产业化类最高可获资助2000万元、投融资类最高可获资助3000万元。四是求职有住所,来深圳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最长居住15天的免费房源。来珠海求职的应届毕业生等青年人才,不仅可申请最长5天的免费住宿,成功就业后还可享受“第一年免费住、第二年租金三成、第三年租金减半”的住房保障。来东莞求职的大专以上学历等青年人才,可申请最长15天免费住宿服务,就业后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每月500元最长3年的租房补贴。五是落户有补助,新引进落户并在深圳全职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落户补贴;优秀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可分别申请3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落户补贴。新引进落户惠州的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最高1万元的落户补贴。
四是价格虚构型欺诈,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大数据杀熟、价格明降暗涨等形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明确,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等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对于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按承诺价格履行或主张赔偿。
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行打击报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分项指数全面上升。如下表所示,2月份,宏观经济感受指数、综合经营指数、市场指数、成本指数、劳动力指数、投入指数继续上升,较上月分别上升0.5、1.1、0.8、0.2、0.6和0.4点。资金指数、效益指数由降转升,较上月分别上升1.0、1.3点。中小企业景气水平保持回升态势。
“硬”,是针对一小撮极少数的“台独”顽固分子和岛内分裂势力,高悬反分裂利剑;“软”,则是凝聚广大台湾同胞对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支持,对深化两岸民间交流的广泛共识。
“既有真诚、务实的沟通交流,也有高效、及时的回应和落实。”今年全国两会上,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党委书记周琳代表在参加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进一步让优质医疗资源在基层“触手可及”的建议,第二天就得到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的回复。
“人工智能会改变许多行业的商业逻辑和运营逻辑,可能创造新业态,推动就业形态转变、岗位技能需求升级。”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委员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