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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公平竞争。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从法律制度上把平等对待国企民企落实下来,一视同仁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壮大。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外部审查机制。
当前,台海形势复杂严峻,民进党当局宣布将大增军费到GDP的3%,并抛出多项恶化两岸关系的措施,在阻挠两岸民众交流交往方面更加无底线、无下限;同时,某些外部势力也有干涉台湾问题的新举动。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必要对岛内的“台独”分裂活动无论是“渐进”还是“激进”,以及外部势力怎样变相“挺独”,都表明坚决与之斗争的严正立场。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坚持一视同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融资难融资贵、经营负担较重、产权保护和涉法涉诉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质量标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算法、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资源,优化完善创新资源布局,努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5.1万件。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9.3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8.1%。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向法院提起诉讼9409件,99.5%得到裁判支持。2024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十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1.7万件,涉及14个法定领域。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
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按照大会各项议程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大家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砥砺奋进、实干担当,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