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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张某标未按期还款,2014年9月,双方对2013年11月的1000万元借款结算,张某标重新出具6张分别为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共计1300万元借款金额的借条,均注明月息3分。关于还款期限,5张200万元借款的借条,还款日期分别是2015年3月30日、5月30日、7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之前归还。第6张300万元借款的借条,还款日期为2016年1月30日。
习近平总书记高兴地说:“走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道路,你们是先行者,要把这个路子蹚出来。要继续推进共同富裕,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也可以想象,如果美国在欧洲的安全问题、在北约问题上继续后撤的话,这次会议可能是欧洲至少在军事上要形成一个整体机制和应对能力的雏形。”崔洪建表示。
2022年,金赛纶发生酒驾事故,公司与其火速解约,她也因此背上高额赔偿金,事业完全停摆。直到2025年,金赛纶多次尝试复出无果,在家中自杀去世。
杨子江说,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真正理解并自愿同意手机智能助手系统软件的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从而有效地行使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应当对消费者信息的告知同意规则采取改进措施,提升告知同意流程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在当下的市场,消费体验早已不仅仅局限于商品本身,而是延伸到商家和平台提供的服务之中。客服的本质,是连接消费者与商家的重要桥梁。然而,这座桥梁却常常出现“断桥”现象:产品出现问题找客服,时常碰到客服的“软钉子”;更有遇到问题踢皮球的平台客服,让消费者在不同商家的客服之间来回碰壁;还有的机构客服甚至就是消费陷阱出现的源头之一。
受理及审查情况。2019年12月,某建设公司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认为《担保函》系伪造,且二审判决对借款数额认定不当,没有查明保证期间已过,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案涉7张借条中,有6张借条约定还款日期均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某建设公司出具担保函日期为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7月28日黄某平起诉时,上述6张借条均已超过6个月保证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保证期间届满,某建设公司无需对该6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虽然某建设公司在一、二审中未提出相应抗辩,但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查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未主动查明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导致作出错误判决,据此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