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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举行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加强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宣传教育。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
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依法惩治。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敲诈勒索21家企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企业与一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被认定无效。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法院判令按正常食用消费额10倍赔偿,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防沙治沙情况报告,推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检查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依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基础,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有力维护金融安全。严惩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2.5万件4.8万人,同比增长5.3%。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暨某伙同他人控制97个证券账户,非法影响股价,获利1.8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00万元。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代表机制。注重发挥代表专业特长,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275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
根据立法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按照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日程安排,3月7日下午,各代表团对代表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大会秘书处法案组及时收集、整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对代表法修正草案作了修改完善。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万件3.3万人,同比增长22.3%,对李建平依法核准死刑。审结行贿犯罪案件2400余件2800余人,同比增长18.6%。审理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严惩涉惠农资金、校园餐等群众身边腐败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