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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有制结构看,多种所有制主体均衡发展,涉及国有企业参与的集中案件104件,约占60%;涉及民营企业参与的集中案件69件,约占40%;涉及外企参与的集中案件71件,约占41%。
各地出台外贸相关政策措施的核心,总结起来就是:开拓多元化市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具体来看,主要是扩大海外市场和拓展国内市场这两大方向。
按收入来源分,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976元,增长5.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3%;人均经营净收入2071元,增长5.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0%;人均财产净收入1015元,增长2.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3%;人均转移净收入2117元,增长5.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4%。
在一起非法行医案件中,被告人曹某、刘某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却在某高端美学馆中用从非正规渠道购得的气压枪、安瓿头、“360黄金溶脂”针剂实施溶脂注射操作,造成5名被害人全身皮肤软组织溃烂、感染。其中1名被害人的伤势经评定为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情节严重。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溶脂注射操作符合医疗美容侵入性、创伤性特征,属于非法医疗行为;曹某、刘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构成非法行医罪,最终被判有期徒刑。
对于中医诊疗的规范,我国有一系列法律规定。中医诊疗机构应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合法医疗机构,诊疗人员应是具备《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否则会面临非法行医的风险。中医所有诊疗行为均应严格遵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诊疗行为面向公众不特定群体,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中医诊疗行为也不例外。违反上述法律不仅会面临停业、罚款等行政处罚,还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使合同无效继而引发不利后果。
审判长:本案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审慎裁判,二审期间,合议庭围绕席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三十余项申请逐项予以审查。鉴于本案有别于普通强奸案件,为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释放司法善意,二审法院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释法说理,做了大量工作;席某某也曾自书悔过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审理期间,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延长审理期限,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国家队”意识,努力以优秀作品向着艺术“高峰”不断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