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其次,选择权受限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该条款明确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选择权。对于“先用后付”功能的开通,多数平台或仅以不易察觉的方式询问消费者是否同意启用,或直接在支付界面将“先用后付”设置为默认支付方式,使得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该种方式购买商品;而当消费者在尝试关闭该功能时,往往会发现操作非常繁琐,甚至需要在网络搜索教学帖,还可能遇到诸如“存在履约中的订单,无法确认关闭服务”等提示,无法立即关闭。这种“开通容易取消难”的现象,实质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权利的限制。
“采茶戏融合性特别强,走到哪里,就用哪个地方的方言唱。”安远县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副主任陈义胜表示,随客家人的脚步,采茶戏不仅在赣鄱大地流传,更沿着武夷山脉传至闽西,再由闽西经漳州一带传至台湾,成为当地歌仔戏的基本元素。
据报道,巴基斯坦官员表示,遭劫持火车当天从该省首府奎达开往西北部开伯尔—普什图省首府白沙瓦,在经过俾路支省一处隧道时遭袭。
四是网购纠纷只能在卖家所在地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上述规定,买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经营者若使用格式条款排除买家住所地法院的管辖权,属于不合理地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应当认定无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这种竞争既包括企业之间为争夺市场份额进行的价格战、无序扩张等,也包括企业内部一些没有价值甚至可能起到反作用的内耗等。应该意识到,创新成果比加班时长更受认可、绩效考核更看重“质”而非“量”,才更有利于激发员工的活力和积极性,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综合实力,进而增加其参与市场竞争的砝码。进而言之,企业刀刃向内“反内卷”,对推动相关行业甚至整个社会的“提质增效”,都有一定价值和意义。至于一些网友担心的,“强制下班”后是否会有“线上工作”“隐形加班”?应该明确的是,任何改革、变化都是有难度的,也是需要时间检验的,人们不妨拭目以待,多一些耐心和包容。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在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应当勇敢说不。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可注意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