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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应当在分析加盖公章具体情形的基础上,结合盖章位置、合同性质、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有权代表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不属于善意相对人,该担保行为无效。法人对担保行为无效存在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特殊食品,关乎“老”“幼”、病患等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法对特殊食品明确实行功能目录管理,对保健食品的原料等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在生产管理、标签说明书管理、广告管理方面制定“特别的要求”。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餐厅明确标注出预制菜”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研究员李宝聚也提出,餐饮经营者有义务在菜单中明确标注预制菜品与现制菜肴的区分,建议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将预制菜标识管理纳入常态化监管体系,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一审判决后,冯某慧、李某均不服,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冯某慧上诉请求改判支持其一审诉讼请求;李某上诉请求纠正一审判决认定其与何某荣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部分事实,何某荣向其转账不属于赠与,是双方正常合作关系和经济往来,但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二审法院认为,李某虽辩解何某荣向其转款行为系基于双方存在投资合作关系的经济往来,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何某荣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向李某转款37.94万元,其财产处分行为未得到冯某慧追认,赠与行为无效。赠与款项中有50%份额属于冯某慧,何某荣系无权处分。何某荣向李某赠与金额37.94万元,在扣减李某向何某荣转款金额14.77万元后,余下23.17万元,其中50%份额属于冯某慧所有,李某应予以返还。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李某返还冯某慧11.59万元并支付利息。
据前述十堰市公开信息,除了“正在从事护工或医疗护理员工作但未持证的人员”,其他有意向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且满18岁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报名无专业背景限制。首期培训班计划招收学员50名,培训免收培训费。
对此专家表示,减重药物适用于超重且伴有至少一种体重相关并发症(如高血糖、高血压、血脂异常、脂肪肝等)的人群,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并配合生活方式干预。较为理想的减重目标应该是半年内,减少当前体重的5%到10%,也可以简单理解为,每个月减2~4公斤。断食或不吃主食的减肥方法,虽然能让人在短时间内掉秤,但难以持久,同时会带来副作用。
萧山区推出就业创业、居住保障、生活供给、消费补助等十大政策和38条细则,每年投入财政资金近10亿元。比如,为降低青年生活成本,结合萧山制造业的产业基底和产业工人需求大的现实基础,在全省首创面向大专毕业生给予3年1.2万元的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