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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长沙做网络主播的李女士和孙源不同,她只签了一份合同。2021年,22岁的李女士与一家MCN机构签约了一份《演绎解说合作协议》。工作一段时间后,李女士因声带出现问题,该公司不再向李女士发放工资导致其被迫离职,李女士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索要赔偿。庭审中双方就合作协议性质发生争议,MCN机构主张双方之间为合作关系,李女士主张双方所签订的《演绎解说合作协议》实质是劳动关系。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既要物质富足、也要精神富有,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崇高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审议中指出:“共同富裕既包含物质的增长,也包含精神的提升。”
脑机接口是在大脑与外部设备之间建立直接连接的通路。大脑在思维活动时产生脑电波,脑机接口则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直接读取大脑意图,将其转化为计算机指令,实现人与机器或外部环境之间的交互联通,创造让瘫痪者行走、让失语者“说话”、让盲人“复明”等奇迹。
截至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出台实施细则,各地在具体的补贴标准上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每辆新购车辆补贴500元。
其三,建设运河是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的有效举措。相比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水运具有低能耗、低污染的优势。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测算,江淮运河通航后,每年可节约腹地大宗货物运费约60亿元,每年可减少碳排放近180万吨,降低沿线工业企业物流成本5%至10%。而平陆运河建成通航后,西南地区货物经平陆运河出海较经广州港出海缩短内河航程560公里以上。
在债权人持续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普通诉讼时效因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