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在持续深入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践中,我们要积极为两岸文化交流搭建更为坚实、广阔的平台,让两岸同胞深切感知两岸历史、文化、血缘天然相亲,从而更加坚定中华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认同,增进心灵契合。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8日上午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忙碌一上午,右手拿剪刀,左手拿树莓的村民莫英花已经完成了三件插画作品,她说:“老师教我们如何剪花和搭配,花篮的造型和插花时的顺序都由着我们自由进行,我们每个人的作品都不一样,但都很美,我们的艺术细胞正在被发掘和激活。”
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对8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6个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记者采访了部分参会代表,大家一致表示,要坚决贯彻习主席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导向,强化使命担当、埋头苦干实干,奋力实现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
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建筑企业“以大欺小”,与一混凝土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法院依法认定无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8474件10873人。立足审判为依法经营企业增信,助力17家科创企业成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1.1亿元。深化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以不符合食品检测标准为由起诉索赔9万元,法院判令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按正常食用消费额承担10倍赔偿金2000元,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