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在今天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安全部等制定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第一,稳中求进,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服务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参与、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促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促推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保障国防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民生权益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指标体系。科学安排和有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两重”项目要更加集中于国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两新”政策要优化资金投入和补助方式。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指导地方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决策论证和审核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形成资产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用好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新设各类融资平台,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进一步摸清底数,统筹用好各项政策加力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做好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工作,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做好2025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
2024年3月5日,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同孙景南代表亲切交流。尊重工匠,更看重他们的“匠心”。总书记语重心长的一番话引发全场共鸣。
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0.2%,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食品中,蛋类价格下降5.5%,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3.8%,影响CPI下降约0.08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0.9%,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9%,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8%,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